1.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对全系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营造积极向上的科研学术氛围,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忻州师范学院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本系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2.系党总支统一领导本系工作,系主任主持系行政工作,不断提高领导班子领导全系发展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全系各项事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在提高全系教学科研水平、加强学科建设、规范学术活动管理、促进学术活动有序开展等各类教育教学工作中,必须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传递正能量。
4.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杜绝有损党和国家利益及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等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的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学术交流活动申报、场地、人员、内容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切实加强对全系教育教学工作及各类学术活动的引导和管理。
5.系党总支应对系各类学术活动进行把关,并严格按照程序审批备案。凡未经学校党委初审,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的,一律不得举办。
6.系党总支应对新引进教师进行政治把关和综合考察。用严格的政治标准、道德标准和业务标准选拔引进教师,把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等内容作为选拔引进教师的首要条件。
7.系党总支应对教材选用进行严格审核。要对所有选用的教材(包含正式出版教材、自编讲义、原版引进教材)进行政治立场、价值导向、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审查,严把政治关,通过审查的教材由系党总支书记签字确认;系主任对所有选用的教材进行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和发展性等方面的审查,严把学术关,通过审查的教材由系主任签字确认。通过系审查的教材报学校审批,只有通过审批的教材才能进入课堂使用。所选用教材未经审批或审批不合格的,对使用中发现政治立场、价值导向、科学性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教材立即坚决停用。严禁进入课堂使用。
8. 系党总支应对课程建设进行政治把关。立足学科优势、深入挖掘专业课程思政资源,构建全课程育人格局。要引导和鼓励专业课教学充分挖掘自身特色和优势,提炼专业课程中蕴含的文化基因和价值范式,将其转化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化、生动化的有效教学载体。要深入挖掘拓展学院各门课程思想政治元素,在传道授业解惑中引人以大道、启人以大智。
9.系党总支应在学院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加强政治把关。积极引导和要求学院教师将思想价值引领贯穿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教学计划、备课授课、教学评价等教育教学全过程,培育专业知识与思政元素深度融合,合力打造“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格局和环境。在科学研究中,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辨明各学科研究方向、掌握科学思维;在教学中,教育和引导学生掌握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学生成长奠定科学的思想基础。将价值导向与知识传授相融合,在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爱党、爱国、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培养科学精神、社会责任等。
10.系党总支应在意识形态领域加强政治把关和监管。按照网络阵地建设“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基本要求,系党总支书记是系网站官方发布网络信息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发信息终审把关。发布网络信息,要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具有鲜明正确的导向。发布的所有网络信息,必须坚持“先审后发”的原则。
11.系党总支应不断研究完善学院网络舆情处理办法,及时高效的处理师生中出现的网络舆情事件。遇到突发的网络舆情时,相关第一接报人需第一时间报告系党总支书记及系主任,根据突发情况,及时报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及分管校领导,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工作分工,开展后续处置。
12. 系党总支书记是对系学术活动进行政治把关的第一负责人,系主任和分管副主任是学术活动的直接责任人。系党总支要对各类教育教学和学术活动的策划、内容、程序、组织过程全面把关,对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承担直接责任。
13.系党总支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在学术活动中确保报告专家和会议代表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学术活动的正常开展。
14.教育教学和学术活动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不得散布、传播反动、消极、淫秽和含有伪科学的内容。
15.系党总支对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上进行监督,对教育教学活动和学术活动经费使用和管理进行把关。
16.学院教职工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要注意加强与校外相关单位和专家的联系,积极宣传学校学术成就,扩大学校的学术影响,不得泄漏有关涉密内容,不得从事有损学院和学校形象的活动。
17.本制度由系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18. 本制度2023年9月5日起施行。
教育系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