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科研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教育系广大教职工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更好地提高教育系的教学和整体科研水平,促进教育系科学研究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教学,多出成果,出高质量成果,结合忻州师范学院2013年12月通过的《忻州师范学院科学研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教育系原有的科研奖励办法进行了修订与完善。
第一 奖励原则
1、教育系奖励的科学研究成果,必须有利于提高教育系的科研水平和教学质量;有利于强化教育系的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和基础教育研究;有利于推动教育系的学科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有利于扩大教育系在学院的影响;
2、只奖励以忻州师范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并为第一完成人的教育系教职工。
3、遵循“宜粗不宜细”的原则
第二 奖励办法
1、论文
(1)被《SSCI》、《AHCI》(艺术及人文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的学术论文,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
(2)在国内人文社会科学一级学科主学报上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杂志和报刊上发表并被《新华文摘》转载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
(3)在被CSSCI收录的二级学科主学报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上发表的2000字以上的专业学术论文,在其它公开出版的学术杂志和报刊上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论点摘编的每篇奖励800元。
(4)在被CSSCI(不包括扩展版)收录的其它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在其它公开出版的学术杂志和报刊上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的,每篇奖励500元。
(5)在中文核心期刊(见《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揽》)上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题名转载的论文,被CSSCI扩展版和集刊收录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200元。
(6)在省级刊物上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0元。
(7)在所有期刊的增刊、专刊以及学院认定的质量低下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科普性论文不予奖励。
2、著作
原则上是以科研处年底的统计认定为奖评依据,结合教育系的实际状况,具体奖励如下:
(1)在我院认定的国家级权威出版社出版,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学术上有重大发现或创见,居国内或国际领先水平,且含有本人已发表与著作有关的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发表在上述第1款所列期刊上),具有重大社会反响的学术专著,每部奖励700元;
(2)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理论上有创新,学术上有新的发现或创见,居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且含有本人已发表与著作有关的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上述第1款所列期刊上),具有一定社会反响的学术专著,每部奖励500元;
(3)在省级出版社出版,理论上有创新,学术上有新的发现或创见,在本学科领域达到先进水平,且含有本人已发表与著作有关的论文1篇以上,具有一定社会反响的学术专著,每部奖励300元;
(4)正式出版的教育部统编教材(有教育部委托书、标有教育部认定的高等学校统编教材),主编奖励300元,副主编奖励200元。
(5)在国内外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译著、校注、编著等成果(15万字以上),每部奖励300元。
(6)学院配套资助项目的著作类成果、学院专题研究项目及出版基金资助过的著作,修订再版的专著、教材、译著、校注、编著等成果不再奖励。
(7)对于参编教材人员的奖励:参编国家级出版社且字数在5万以下的奖励100元;字数达5_10万字,奖励200元; 字数在10万字以上的,奖励300元。参编省级出版社教材且字数在5万以下的奖励50元;字数达5_10万字,奖励100元;字数在10万以上的,奖励150元。 其他情况,不予奖励。
3、课题及科研项目获奖
(1)课题
①主持国家级课题一项:没有经费的,奖励主持人500元;如果有经费,按经费的3%奖励主持人, 最低500元,1000元封顶。
②主持部级课题一项:没有经费的,奖励主持人300元;如果有经费,按经费的2%奖励主持人, 最低300元,800元封顶。
③主持省(厅)级课题一项:没有经费的,奖励主持人200元;如果有经费,按经费的2%奖励主持人, 最低200元,500元封顶。
④主持市、局级(包括院级)课题一项:没有经费的,奖励主持人100元;如果有经费,按经费的2%奖励主持人,最低100元,最高300元封顶。
(2)科研项目获奖(只奖励主持人)
①获得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哲学社会科学科研优秀成果奖”,奖励一等奖8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
②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科研优秀成果奖、教育部教学研究成果奖、国家科学技术部软科学奖,奖励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100元;
③获得一项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社会科学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奖、省软科学奖、省教学研究成果奖,奖励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④获得一项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50元。
4、讲座
根据学院或教育系安排,为学生讲座一次,奖励200元;为学院或校外机构举办讲座已有报酬的,系里不再奖励。
级别判定,以科研处相关文件的最新版为依据。 除以上提到的各种类型的奖励外,其他科研成果基本不奖励。奖励以当年科研处的认定为标准,当年没能计算在内的,次年可补记奖励。
教育系
201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