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下午,我系张淑清教授在主区行知楼314教室为全系教师做了“提高师德修养,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的讲座。参加讲座的有教育系主任任丽婵、教育系书记彭永胜以及教育系的40多名教师。
讲座内容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重点介绍教师职业道德含义、意义及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师德的主要文件:2013年《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做“四有”好教师、2018年教育部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二部分介绍高校教师道德缺失的主要表现,如性侵学生、变相体罚学生、重智育轻德育、合作意识弱等,并通过观看教育部公布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典型问题,警示教师牢记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明确高校教师师德“十禁止”。第三部分介绍合格教师应该具有好学、乐教、执着、同情、爱憎分明、从善如流、严于律己、虚心谦让等人格特征。第四部分从积极完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机制,多渠道、多途径提高教师个人素质,改善社会道德环境,净化师德的人文环境,完善学校体制建设,为师德发展提供制度化的保障等方面进行阐释。
本次讲座对加强我系的师德师风建设具有重要的教育意义。通过学习,老师们认识到师德是教师的灵魂,师德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永恒主题。作为教师不仅应具有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有为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与献身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康的心理素质,还要具有先进的道德意识,在教学中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老师们只有多渠道、多途径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准,才能永葆工作活力,无限享受教师的职业幸福!